网络是“推手”与“杀手”

2010-07-28 作者:admin 来源:湘江评论 浏览次数:15 网友评论 0

动物有无可抗拒的趋光性,不由自主、无需指挥地都会向着光源前进。我觉得人对于品牌也有类似的本能,如同芯片植入般敏锐,特别是当你在选择过多的购物中心时,到最后也大都会不由自主地拿着深植你心的品牌,乖乖结账。犹如被催眠般地有点没道理吧!所以企业才要处心积虑、重金营造能够“催眠”人的品牌。在现今的社会条件下,我们买东西,商人卖东西,与其说要满足我们的需求,不如说是满足我们的“感觉”,满足我们对品牌的信任与追求。
 

先有奶粉事件对中国的民族品牌形成重创,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形象都因此蒙羞,就连那些代言明星也未能幸免。而今又有河北的“问题阿胶”事件等等让人们对所谓的品牌所谓的权威抵制抗拒了。品牌和形象和价值,其实最终都系于一点,那就是全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。企业也好传媒也好,其最终利益和消费者应该是完全一致的,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。既然消费者的利益因为他们的过失而受到损害,他们就理应付出沉重代价,必须以实际行动弥补过失,企业、传媒都不能逃避责任。
 

由此,网络媒体对品牌的宣传与监督的作用就不可小觑。一系列的品牌形象的建立乃至陨落,与网络的推与贬息息相关。网络的魅力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它的参与性上,人们的参与形成了网络民意的浪潮又为网络品牌宣传造势推波助澜,成为一股股巨大的力量。然而,当人们习惯地将信任拓展到网站提供的信息上,却不知道由于杂牌网络介入,构成了对品牌宣传的强大攻势。网络成就了一个个品牌奇迹,这是多么耀眼的神话。网络品牌营销组织经过策划,动用大量资源当然包括网络推手,通过密集的软文发帖,密集跟进制造出轰动效应,引发更多网友的关注和跟风,进而吸引媒体的跟进。而一旦企业品牌出现问题,网络的快速反应、广泛打击度也是相当惨痛的。从而,品牌的荣辱有时真的就是一瞬之间。
 

有网友评论说:集广播、电视、报纸功能于一体的新闻网络媒体,加上与网民的互动功能,在传输技术不断发展的情况下,(包括三网融合)未来会把网络的魅力逐渐呈现出来。品牌在地方经济发展当中,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!”从中,我们不难得出,不发达地区企图通过负面新闻扩大知名度,这应该是一种病态的宣传极端,类似于明星们利用绯闻进行炒作,无论过程怎样,只要达到宣传的目的就皆大欢喜。但网络是否对此类话题乐此不疲呢?企业是否也要借鉴此种方法进行品牌的塑造呢?答案是否定的,众所周知,品牌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,想要营销自身的企业,为了企业自身的长期信誉还是甩掉这种暧昧的宣传方式为好,防微杜渐做好品牌营销以及一系列的危机公关。
 

与此同时,作为新兴网络传媒,也要防止过度炒作企业品牌,过度的炒作无疑会降低网友对网络的信任度。炒作是双刃剑,并且不乏后遗症。网络在力捧某一品牌时,他们是推手;当网络诋毁这一品牌时,他们又会变成杀手。无论捧与杀,都是恶性竞争。我们期待网络与企业品牌良性的发展。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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